近日,焦作市博爱县出台《博爱县科技创新奖励意见》和《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辖区企业、个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政策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企业1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申请人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通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的,奖励企业5万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奖励企业3万元;评为省、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项目,按照上级支持额度的2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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