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焦作市企业按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进行自我完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近日,焦作市科技局印发了《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通过认定的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科技项目条件的优先立项支持。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认定一次,原则上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产生。不是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原则上不推荐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自颁证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每年7月20日为焦作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截止时间。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