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及《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鹤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201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共有6家企业25个研发项目通过鉴定,加计扣除额1695.7万元,并在主管税务部门办理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可为企业减免所得税3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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