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延津县智能太阳能灭虫器项目总投资105万,其中新乡市安排项目资金40万元,延津县配套资金65万元。 2011年7月20日在延津县交易中心按照招标程序完成后,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农业局为确保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把这项惠民工程实施好,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的花生种植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实地考察,在花生种植面积广且集中连片的小潭乡和魏邱乡进行示范与推广,小潭乡和魏邱乡部分村又是有机小麦生产基地村,该项目在有机麦基地村实施后,农民不仅增产增收效果明显,同时,也确保了农业无公害和食品安全。该项目于8月8日在小潭乡实施500盏1万亩(罗庄、袁河村、?S村、西古墙村、辛堤村、石河村、徐庄村、常庄村),魏邱乡250盏5千亩(八里庄村、万户营、北班胜固村、赵留店村),共计750盏灭虫器(每盏灭虫器诱虫面积为20亩),已全部实施到村。 截止目前,新乡市延津县共实施智能太阳能灭虫器有四个乡,共计实施3万5千亩。2008年在榆林乡实施1万亩,2009年在石婆固乡实施1万亩,2011年在小潭乡实施1万亩、魏邱乡实施5千亩。从往年项目区调查的情况表明,项目区比非项目区花生平均亩增产113斤,按每斤花生3.2元计,项目区每亩花生可多收入约360元;另外,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相比,人工每亩减少20元左右,防治农药投入每亩减少约25元,二者合计可节省投资约45元。综合计算,项目区每亩花生可多收入约400元,3.5万亩花生田可多给当地农民增加收入共1400万元。项目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是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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