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通知》(豫新高〔2012〕2号)文件,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条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认定工作,经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全省共8家基地被认定为河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其中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被认定为河南省制冷特色产业基地, 5家企业列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此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推动了新乡市产学研合作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区域特色产业基地的优势,为推动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和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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