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周口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奖励积极推动科技进步的公民、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技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周口市结合实际,修订了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新修订的《周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已于2011年12月29日开始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加大了科技进步奖励力度:从2012年度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取消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授奖项目总数由原来的60项增加至80项,奖金额度从原来的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分别提高为10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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