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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助推企业发展

   2012-03-07 鹤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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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创新人才服务机制,更好地为“两个构建”特别是主导产业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创新人才服务机制,更好地为两个构建特别是主导产业重点企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近日,鹤壁市出台了《鹤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12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2012年凡来鹤壁市投资创业的人才,可优先到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区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成果转化,市政府在科研开发经费中优先给予支持;对所办企业经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资金、土地、办公场所、住房、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投产后5年内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0%给予奖励;以技术或科研成果入股企业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总股份的40%。对为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实行“鹤壁市突出贡献奖”并给予应有荣誉。

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同级财政奖励30万元;建立一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级财政奖励20万元;建立一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级财政奖励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间同级财政给予2000/月的生活补贴。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层次人才所从事的科研项目,经有关部门验收,实现成果转化并取得实际成效的,同级财政每项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引进的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同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连续补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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