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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科技局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

   2013-02-19 鹤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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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提高服务质量 1.深入开展领导包产业、科室包企业、职工包项目活动,结合产业振兴和企业实际需求,真诚

一、提高服务质量 1.深入开展领导包产业、科室包企业、职工包项目活动,结合产业振兴和企业实际需求,真诚为企业、科研机构及基层科技人员提供热情周到、高效便捷的服务。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科技奖励、职称评审等科技业务工作,认真按照工作流程图进行操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科技项目,方便科技人员申报科技项目。 3. 牢固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养成勤学、善学、乐学的良好习惯。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学什么,什么管用学什么的原则,不断解放思想,丰富知识,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

二、改进调查研究 4.建立科技调研制度。局领导每年深入基层、企业调研不少于100天,自己动手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科室每年要撰写2篇调研报告。局领导到县区或企业调研要统筹安排,尽量一次集中到一个地方、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为基层减轻负担。 5.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局领导出差调研,科室随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基层单位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吃份饭,一律不上酒。

三、严格出差管理 6.严格执行因公出差批办手续。局主要领导同志因公离市,要按规定报告,同时由办公室向其他局领导通报;其他局领导需经局长批准。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差,须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出差,须经本科室、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需经局长批准;局领导出差应报办公室备案。

四、严格会议管理 7.严格精简会议。以科技局名义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各科室、各单位召开的业务性会议和举办的各类活动,一律报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后,严格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局领导和各科室、各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各类活动邀请,确需参加的,由活动主办方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并严格按有关程序运转,经分管局领导或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出席此类活动。 8.认真执行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和党组会议规则,严格执行党组成员规则,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会前要充分做好会议沟通准备工作,提高会议决策效率。会后要做好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和贯彻落实,提升会议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五、精简文件简报 11.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提高公文质量,少写官话套话,没有实质内容,对确需印发的文件要认真审核把关。严格公文报送审批程序,报送市委、市政府、科技厅的公文,须经局主要领导签发,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通过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实施。加强文件管理,提高运转效率,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12.加强简报管理。科技局印发的上行简报为《科技信息》。各科室、各单位需上报重要信息,须主要领导同意后摘登《科技信息》。不得将简报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同志个人。 13.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提高工作效率。

六、厉行勤俭节约 14.严格机关财务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科学安排预算,实事求是,精打细算;规范支出管理,合理使用,力求节约。 15.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应本着热情友好、务求实效、节约从简的原则;坚持文明用语、服务规范和行为规范,要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要虚心诚恳听取意见,要耐心和蔼回答问题,要认真高效反馈意见,要提前沟通,减少礼节性拜访,做到不生硬傲慢,不冷淡懈怠,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应付,不失态失礼,不影响工作,通过公务接待切实达到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沟通交流和推进工作的目的,切实维护科技局良好形象。 16.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公务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要从简安排节日期间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17.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

七、规范机关行为 18.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职责、办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职业规范,坚持层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程序开展工作。一般不得越级汇报请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分工协作。科室之间、岗位之间、分管面之间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杜绝互相推诿或拖而不办贻误工作的现象。 19.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无故缺会,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严禁不文明的言行举止,严禁打着领导和单位旗号办私事;不让机关工作在我这里受阻,不让交办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开会要自觉关闭通信工具。严禁拨弄是非、影响团结。严禁涉足黄、毒、赌。

八、加强督查检查 20.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科技局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加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咨询、结题验收活动并领取专家费。 21. 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市委、市政府。局纪检监察室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并向党组会汇报执行情况。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行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把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表彰和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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