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5个科研项目通过省科技厅等部门组织的企业研发费用鉴定,项目实施单位可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本次共认定企业研发费用12000万元,预计可为企业减少税负1500万元。
这5个项目分别是: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大马力电控柴油机开发及与主机匹配研究项目”;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轮拖60-300马力轮式拖拉机研发与改进项目”、“履带拖拉机技术升级开发与适应性改进项目”、“东方红中轮拖技术进步与品质提升项目”;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炉卷轧机工艺研究与设备技术开发项目”。
近年来,洛阳市科技局认真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积极引导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构建高水平研发平台,打造创新型科技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产出不断增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据统计,2012年全市通过鉴定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累计为企业减少税负1.8亿元,引导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1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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