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政府办公室以正式文件下发了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修改的《漯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漯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漯河市技术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三个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不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已出台的《漯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漯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漯河市技术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明确项目单位申报、专家评审、主管部门筛选、部门联审、市政府决策的程序。二是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作为扶持重点。三是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资助方式及比例作了界定。四是明确财政、科技两部门的管理职责及分工。五是对资助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程序、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进一步强化管理机制。六是加强监督与检查。要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项目验收,同时必须提供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验收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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