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三大主导、四大特色和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统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开展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到2015年,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20个,组建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8家。
二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布局,增强创新服务能力。到2015年,新培育1-2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研究制定促进高新区发展的具体措施,引导各种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把高新区打造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端平台。
三是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到2015年,市级以上研发中心达到16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中心。加大对研发中心的支持力度。今后,政府科技创新项目原则上由建有研发中心的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原则上由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企业承担。加强对研发中心的管理,提高研发中心运行质量,真正发挥其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
四是扩大科技对外开放。以市厅会商为载体,主动融入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科技资源。鼓励、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每年至少引进30项先进技术。定期举办校企、院企项目洽谈、人才交流等对接活动,为产学研合作搭建平台。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企业并购省内外优质企业、研发机构,促进技术和产品输出。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通过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依托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加快许昌高新区留学生创业园建设,支持其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载体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六是创新科技投入机制。严格落实财政科技经费法定增长要求,逐步提高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到2020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鼓励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通过努力,尽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投入为支撑、社会资金踊跃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七是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按照“目标导向、分类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要求,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更好地激发各方面的创新潜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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