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企业科技创新,营造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许昌市鄢陵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鄢陵县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鄢政〔2013〕11号),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是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对获得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许昌市金博利箱包股份有限公司和鄢陵县中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二是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河南九发高导铜材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奖励3万元。三是鼓励科技成果产业化。对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奖励3万元,对获得许昌市科技进步奖的鄢陵北方花卉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四是加大专利奖励力度。对2012年度专利发明人(含企业)进行资助和奖励,其中专利申请213件,专利授权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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