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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出台服务优秀科技创新人才新举措

   2013-09-12 许昌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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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打造许昌经济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打造许昌经济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近日,许昌市出台三项措施,强化对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的全方位服务。

一是将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纳入市级拔尖人才管理范围。市委组织部将今年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许昌市优秀创新型企业的法人代表、许昌市优秀创新型企业家和许昌市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按程序纳入市级拔尖人才管理范畴,享受市级拔尖人才相关待遇,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后受到市级以上命名表彰的参照执行。

二是建立市委常委与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联系制度。市委常委分别联系许昌市优秀创新型企业法人代表、优秀创新型企业家和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一年内至少联系2次,随时掌握联系对象的工作、学习、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科研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建立科技创新型人才库。将市政府命名表彰的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两名),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型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管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拔尖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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