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按照市场需求、引育结合、使用为主、德才兼备、创新机制的原则,面向全市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每三年为一届,选拔认定一批市级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杰出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他们除获得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外,还可享受一定数额的政府津贴。
《意见》明确,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成立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优秀科技人才选拔工作。评审程序按照用人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确认、社会公示和命名表彰的顺序进行。产生的优秀科技人才主要来自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市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学术技术负责人、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
《意见》规定,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由市财政发放5000元、3000元年度津贴。优秀科技人才在使用公共技术平台资源和获得科研项目、科技贷款、技术资料,领办、创办科研实体、生产性企业和实施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市场交易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享受政府重点扶持。
目前,首轮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选拔工作已完成申报推荐和形式审查,即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第一批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将在年内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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