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科技局联合工信、财政、税务等部门组织了2013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通过对企业现场考察、材料审查、现场答辩,共有20家企业的81个项目通过鉴定,涉及新能源及节能、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等领域,年度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共计1.6亿元,加计扣除额达7779.91万元,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及豫科〔2009〕101号规定的研究开发项目条件,将享受税收优惠。
安阳市此项工作已步入程序化和规范化,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鉴定通知、联合组织项目鉴定、联合发布鉴定结果,组织工作更加严密,鉴定程序更加规范。实践证明,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充分享受到了国家的税收优惠,从落实政策层面实现了科技投入的新跨越,最大限度地激励了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自主创新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大幅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水平、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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