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科技局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完成了201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全市共有10家企业的58个项目通过鉴定,涉及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年度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共计3626万元,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及豫科〔2009〕101号规定的研究开发项目条件,将享受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此政策的施行,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压力,大幅提高企业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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