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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推出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 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2014-09-22 洛阳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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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有效破除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洛阳科技研发比较优势和产学研融合发展潜力,不断增强科技

为有效破除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洛阳科技研发比较优势和产学研融合发展潜力,不断增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能力,洛阳市政府日前出台《洛阳市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洛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产学研融合发展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全面部署。

行动计划提出,洛阳市将利用5年时间,建立起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产学研合作政策措施,产学研开放合作成效明显,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产学研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加牢固,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产学研合作成果得到有效转移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19年,洛阳市全社会R&DGDP的比重达到2.6%,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洛建设13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和35个产业研发中心,建成12个国家级产学研合作基地,新增产学研联合研发平台30个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50亿元,建成一批产学研合作示范县(市)区,进入全省“十强、十快、十先进”及星级产业集聚区的数量明显增加。

行动计划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企业产学研主体地位。推进项目、资金、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产学研投入;加快企业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高新技术领域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面向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改革对企业产学研合作支持方式;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二是转变高校科研管理职能。改革现行教学科研管理体制,破除阻碍产学研合作的不利因素;改革高校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授予高校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鼓励高校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改革高校创新创业考核评价机制,允许高校对创业者在创业期内可不采取现行考核体制,实行分类评价;鼓励高校加快建立服务于洛阳经济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参与洛阳科技创新工作;把对高校的综合考评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纳入高校参与全市重大社会事项开展、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等活动。三是加快科研院所改革创新。做强做大科研院所战略新兴产业,大力支持科研院所新上(技改)项目建设;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支持科研院所适时启动国企改革;鼓励科研院所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科研院所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行业专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服务能力;推动军工科研院所发展军民两用优势产业,在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待遇。四是加强产学研开放合作。鼓励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驻洛阳设立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孵化基地和产业研究院;加大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国内知名高技术产业园区的合作,促进国家级科研平台和中心向洛阳转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在海外建立、收购研发机构开展创新,支持国际大型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洛阳建立合作基地、分院;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的科技服务机构剥离或独立注册新的服务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形式对社会开放;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民间资本建立科研机构,享受与国有科研院所同等待遇;发展科技会展经济,促进产学研各方技术对接和成果转化。五是营造产学研科技创新环境。建立面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出台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落实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人才激励政策,集聚高端科技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建立有利于产学研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和企业加快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加大产学研科技金融服务,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设立“市长创新奖”,对在科技创新带动产业、行业发展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六是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加快产学研示范县(市)区建设,重点支持洛阳国家高新区、洛龙高新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伊滨区科技城、涧西区、西工区以及嵩县、伊川县、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偃师市建设产学研示范县(市)区,示范县(市)区至少引进和建立12个着眼新兴产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分院或分中心,其它县市区要至少引进和建立12个产业基地、产业转移中心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各产业集聚区都要建立1个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加大县(市)区产学研科技创新投入,洛阳国家高新区、洛龙高新区、涧西区、洛龙区、西工区R&DGDP比重要达到或超过3%,其它县市区要达到2.3%;加快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洛阳国家高新区、洛龙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40%以上,涧西区、洛龙区、西工区、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30%以上,?河区、老城区、吉利区、宜阳县、栾川县、汝阳县、嵩县、洛宁县、伊川县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25%以上;加快县(市)区技术成果交易,洛阳国家高新区、涧西区、西工区和洛龙区,每年技术交易合同额要增长20%,其它县市区每年新增技术合同卖方企业登记要达到20家以上。

行动计划还从组织领导、平台建设、金融服务、激励政策、综合考核等方面制定了操作性、可行性较强的措施办法,切实保障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构建具有洛阳特色的产学研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打通科技与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依靠科技力量服务支撑洛阳经济提速增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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