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许昌市科技局举行了“《许昌市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办法”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意见》,许昌市科技局相继出台了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管理、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奖励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助管理等3个暂行办法及4个实施细则(绩效考核办法),初步形成了“1+N”科技创新政策架构。这次新闻发布会即是对上述3个暂行办法及4个实施细则的解读,共有十多家媒体参加。在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鞠书军对《许昌市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许昌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奖励补助暂行办法》、《许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助管理暂行办法》3个办法主要内容进行了通报。随后,记者们针对政策相关问题踊跃提问,市科技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详细透彻地解答。
这些政策的出台是许昌市市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次重大改革。科技项目经费由事前补助改为事后补助,增强市级科技经费补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次明确对科技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科技创新服务进行补助,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对通过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实现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进行补助,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对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使用进行补助,有利于提高科研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双赢”。这些政策加大了对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载体建设、创新成果激励、重大科技专项等的资助、激励,将使科技型企业、科研人才得到创新政策的普惠性支持。下一步,许昌市科技局将对“三个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分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力争让基层、让企业更多地了解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发挥出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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