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以及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等有关精神,进一步改革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信阳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结合信阳市实际,从项目申报、评审论证、过程管理、预算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4条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是整合精简各类报表,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实现了一表多用、一表多能,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逐步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二是创新项目遴选方式,优化项目过程管理。在一般性项目竞争择优的同时,探索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及评审条件的设置上,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同时,减少各类检查、评估等活动,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三是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同时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等。四是简化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下放调剂权限。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直接费用各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五是强化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和科研诚信建设,建立重大创新免责机制等。
《通知》的出台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改革了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优化了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同时也是深化作风建设年,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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