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三门峡市科技局受税务部门委托,根据《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豫科〔2018〕23号)文件精神,召开了中国水利水电十一局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会,聘请资深专家进行鉴定,水利水电十一局共有180个项目通过市级项目鉴定。
近年来,三门峡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出台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共认定95家,仅2018年落实上年度全市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合计68家,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合计约3.37亿元。通过政策引领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提高了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对企业自主创新起到了推动作用,助力推动三门峡市创新驱动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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