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现有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瓶颈,建议按照‘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的原则,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知识产权职责,总结、借鉴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加快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总局。” 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赵雯继续就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交提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效能的重要论断和重要指示。始终聚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的赵雯委员认为,要彻底改变上世纪80年代沿袭至今的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分散管理模式,关键是要建立统一的、高层次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实现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集中管理;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统一标准、严格执法,切实避免管理中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提高国家对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效能。
赵雯认为,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创新竞争、贸易保护的有力工具,西方先进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出现了从低层向高层、从附属向独立转变的趋势。目前,日本成立了直属首相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韩国成立政府总理负责的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美国创设由总统直接任命的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瑞士等20多个国家也成立了隶属于中央政府的独立知识产权局。此外,俄罗斯于2014年成立知识产权局,直属联邦政府,实行“三合一”管理模式。“接轨国际发展,顺应时代潮流,从国家层面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务的统一集中管理,将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更好地融入世界知识产权话语体系,更好地参与和推动建立多边、双边和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的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朝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支撑‘一带一路’倡议实施。”
那么,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到底该管些啥?赵雯提出,主要职责应包括:加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统筹制定和实施,构建知识产权制度;推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鼓励创新;对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主要知识产权实行集中审查确权、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建立全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统一应对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提高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修订和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等。
对此,赵雯委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在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基础上,调整国务院相关部门职责,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负责的著作权管理工作等相关工作划入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同时,赋予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统筹管理知识产权职责,代表国家履行多边、双边知识产权涉外合作、统筹协调职责;负责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定、行政执法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制定、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参与经济、工业、农业、对外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战略、规划、标准及政策有关知识产权条款的协调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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