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上海出台科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020-11-25 浦东时报
32
核心提示:市科委制定的《上海市科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于11月23日正式发布。该办法将规范科技信用信息的归集

市科委制定的《上海市科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于11月23日正式发布。该办法将规范科技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提升科研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科技信用信息,是指用以识别、分析、判断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信息主体)在科技活动以及相关管理服务活动中守法履约状况的数据和资料。信息主体一般包括科技活动实施单位、科技人员、科技活动咨询评审专家、受托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


根据《办法》,市科委在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科技奖励、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产生的科技信用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汇交至市科技信用信息平台;本市各区科技行政部门、科研事业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从事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中产生的科技信用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汇交至市科技信用信息平台。并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将日常管理中产生的科技信用信息,及时汇交平台。


市科技信用信息平台则将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信息主体可以通过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查询自身科技信用信息。需查询其他信息主体科技信用信息的,应当提供该信息主体的有效授权证明。其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查询期限为5年。


《办法》指出,将推动建立区域科技信用工作合作机制,实现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信用信息共享,率先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科技信用共认共用。(记者 杨珍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