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科技部公布《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共同推进开放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文件在“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明确,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生物育种等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关键标准,解决产业核心难题。
坚持战略协同、高地共建、开放共赢、成果共享的基本原则,《规划》对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战略定位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原始创新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开放创新引领区。
“2025年,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规划》还明晰了发展目标,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规划、政策的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基本破除;涌现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和创业投资企业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3%,长三角地区合作发表的国际科技论文篇数达到2.5万篇,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5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3万件……
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共同体。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大幅跃升,成为全球科技创新高地的引领者、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世界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支柱。
关于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划》要求,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协力提升现代化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共建一批长三角高水平创新基地,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以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依托,加快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未来网络试验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建设,谋划筹建生物医学大数据、系统生物学、纳米真空互联等前沿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规划》提到,共塑一体化科技创新制度框架,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科技伦理协作委员会和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协作与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物联网、互联网等高端高新产业,建立完善区域产业创新链;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联合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支撑能力,构建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共建长三角创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体系,等等。
《规划》还特别提到,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一体化推进创新高地建设,联合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协力培育沿海沿江创新发展带。
针对共同推进开放创新,《规划》强调,共建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协同实施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快聚集国际创新资源。比如,围绕生命健康、资源环境、物质科学、信息科学等领域,集中优势资源,适时牵头和参与发起全脑神经联结图谱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国际大科学工程。(记者刘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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