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G60科创走廊如何走向“先进先试先行”

   2021-01-05 解放日报
27
核心提示:日前,科技部牵头在上海松江召开贯彻落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推进大会。该方案明确了长三角G60科

日前,科技部牵头在上海松江召开贯彻落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推进大会。该方案明确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战略定位,即“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的先行走廊”,并提出“到2022年,科创走廊建设初显成效”以及“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的目标。

  国际上已有成功案例

G60科创走廊是由沪苏浙皖九城协同打造、依托G60高速公路和在建的沪苏湖合高铁,立足于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促进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合作平台。

科创走廊是一个跨行政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的模式,在国际上已有成功案例。美国硅谷的101科技走廊、波士顿128公路创新走廊以及日本的京阪奈学研都市圈较具代表性。这些科创走廊通常由一条或多条公路作为中心轴,沿线聚集众多高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是令人关注的区域乃至全球科创高地。

科创走廊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走廊型交通,创新主体聚集于交通要道周围;二是科研主题密集,科技人才供给充分,科技金融发达,高新产业高速发展;三是自然环境优越,宜人宜居宜业。

G60科创走廊具备上述特点,此外还有一个明显优势,即有政府力量的积极推动,有统一规划的空间布局,以科创建设为任务,以区域协同为目标,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

G60科创走廊“一廊一核多城”空间布局中的“一核”,是正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的上海。作为长三角的首位城市,上海正在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G60科创走廊建设中处于核心与领导地位。

同时,G60科创走廊兼具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助推长三角一体化的功能,建设好G60科创走廊对上海完成“三大任务”、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

目前,G60科创走廊整体上形成了较为清晰的思路和规划。在下一步的具体建设过程中,应当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加快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

第一,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引领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科创走廊建设应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创属性,以基础研发和原始创新为本,逐步培养和提升整合基础研究资源、开发基础研究成果的能力。

上海应争取将G60科创走廊打造成进行原始创新的科创基地、引领前沿创新的制高点、吸引全球顶尖科学家和创新者的集聚地。

比如,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等基础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其聚焦集成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操作系统、新材料等关键创新领域,争取打造一批头部科技企业;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拓展科研成果转化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为科技转换成生产力保驾护航。

第二,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打造金融支持科创示范基地。

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积极发展科技金融,让金融服务于科创战略,是一个重要方向。

目前,金融支持G60科创走廊发展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例如,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提升融资适配性、解决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出台了科技企业投贷联动、轻资产质押等15条金融政策;借助于科创板、注册制的制度创新,“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和“上证G60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已经上线。

这些金融服务以支持相对成熟的实体企业为主,在培育和孵化新兴企业方面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可积极探索设立G60科创走廊股权交易中心,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对科创企业的支持作用;探索建立G60科创走廊特色产业基金和科创企业孵化培育基地,推进资本服务成长型企业的发展,等等。

第三,理顺本地发展与科创走廊发展关系,不断释放溢出效应。

G60科创走廊“一廊一核多城”的形态布局,意味着需要更好发挥创新辐射效应与资源溢出效应。

当前,上海有张江高科技园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科创基地,本身也有引进科技人才、科技资源和科技项目的压力。理顺本地发展与科创走廊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发挥溢出和带动效应的前提。

事实上,G60科创走廊中的其他城市与上海相比,虽然整体科创能力存在一定差距,但也具备各自的资源禀赋与发展优势,可以形成很好的合作互补关系。

例如,上海的研发能力、金融市场在全国领先,但G60科创走廊中的其他城市在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也具有竞争力,完全可以集各地之所长,孕育共生共荣的产业生态。

G60科创走廊建设与科创中心建设也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可通过创新性制度和市场化机制,打造规则统一、标准互认的优质营商环境,促进科创要素市场化流动,打通内部一体化循环体系,实现国内与国际网络式循环。(作者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智库研究员)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