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瓶颈,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2009年,省政府决定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实施“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以充分发挥科技在扩内需、保增长、上水平、惠民生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自工程项目实施以来,第一期工程项目完成投资262.75亿元,政府支持经费5.87亿元(争取国家各类项目经费4.21亿元),企业科技投入13.9亿元,获得贷款34.8亿元,累计实现产值438.71亿元,申请及取得了150项国家发明专利,268项实用新型专利,制定各类技术标准80余项,突破了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加强。今年6月,经省“123”科技支撑工程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启动实施了第二期“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307.5亿元,预计形成产值443.91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8.04亿元,政府支持经费4.28亿元(争取国家项目经费1.9亿元),企业科技投入5. 26亿元,获得贷款68.23亿元,实现产值14.72亿元,申请及取得了80项国家发明专利。项目重点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减排等领域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形成一批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制定一批技术标准,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截止目前,共两期“123”科技支撑工程共完成投资390.79亿元,政府支持10.15亿元(争取国家项目经费6.11亿元),获得贷款103.03 亿元,企业科技投入19.16亿元,累计实现产值453.43亿元,申请及取得了230项国家发明专利,268项实用新型专利,制定各类技术标准80余项,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一是企业科技创新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不仅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而且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企业活力与市场竞争力;二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政府引导、企业主动投入、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突破了一批产业化核心技术,取得了一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制定了一批技术标准,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提高,为企业发展注入了科技活力;三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工程项目的推动下,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委共组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59个。其中,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9个,科技企业孵化器3个(国家级2个,省级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8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2个,院士企业工作站1个;四是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得到锻炼与培养。以科技项目为纽带,以创新平台为载体,吸引和聚集了一批省内外科技力量和科技人才参与到我省科技创新与研发,企业与省内外30多家科研院校合作,开展联合攻关,不仅攻克了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而且为企业锻炼和培养了一批科技人才队伍,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能力;五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循环经济产业链得到延伸。钾肥生产钾回收率由原来的55%提高到现在的63%,高含泥低品位钾、硼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由单纯氯化钾肥的生产延伸到高附加值的氢氧化钾、硫酸钾的生产;盐湖镁资源得到开发利用,以氢氧化镁阻燃剂的工业化生产为标志,结束了盐湖氯化镁无法利用的局面,延伸到硼酸镁晶须材料、镁合金锭、合金棒、合金铸锭、牺牲阳极、镁合金型材的生产;盐湖锂资源从碳酸锂的生产延伸到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盐湖资源开发副产品氯气得到平衡利用,抑制了环境污染,氯气与天然气结合生产PVC材料;副产硫酸与有色金属资源结合生产硫酸锰、硫化碱产品、纯碱生产排放物废碱液得到一定程度的利用,生产出球状氯化钙等产品;低品位有色资源得到综合开发利用,如:低品位红土镍铁矿得到综合开发利用,生产硫酸镍、生铁产品。锡铁山铅锌矿稀贵金属得到综合利用,铟、金、银等稀贵金属得到回收利用,变成高附加值产品;六是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得到发展。有色金属资源深加工技术得到突破,延伸了产业链,低附加值的普通钢材延伸生产出高附加值的高强度钢拉杆和锚杆、高速铁路轴承、风力发电轴承用钢、高品质钎具钢、高速铁路机车用钢等产品;从电解铝的生产延伸到深加工出电子铝箔、铝型材、铝合金型材等产品;铜和废杂铜被开发生产出光亮铜杆、铜箔等产品;新能源产业从工业硅粉、多晶硅、单晶硅、切片、电池的生产到太阳能光伏发电形成产业链条;七是装备制造业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发展。从普通数控机床生产到高专业化的铁路数据车轮车床、大吨位400吨数控机床、飞机起落架专用机床的生产。成功研制出我国首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油管作业设备。开发研制的国内最先进的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实现了餐厨垃圾无公害处理。八是科技与金融结合保证顺利项目实施。省科技厅先后与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农业银行、青海银行等签署科技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建立了“政府部门推荐,银行独立审贷,双方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已向银行推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1个,8个企业获得1.5亿元的科技贷款支持。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省工商银行、省建设银行等金融部门与“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123.7亿元的资金贷款合同。目前,共完成发放贷款103.03亿元。科技、金融携手推进,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进程,科技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省产业调整和振兴,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贡献率,起到了极大地带动促进作用,使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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