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对“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青海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我厅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载体,围绕“123”科技支撑工程、“1020”生态农牧业重大科技支撑工程及节能减排科技行动等组织实施,制定了青海省2012年度基本科技计划指南。1月29日,在青海日报和科技厅网站上公开发布。 我省科技计划体系分为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两大块。基本计划包括科技支撑、高新技术研究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四个子计划。我厅已连续三年公开发布征集科技项目的计划指南,来引导各单位申报年度科技项目。本次发布的2012年基本科技计划指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围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新能源经济和民生经济四大经济为核心的绿色经济发展,从应用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研究阶段的科技项目均有相应科技计划进行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各子计划的定位、资助强度、预期目标,加大了科技项目的组装集成度,形成了链式支持;二是进一步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大对产业化科技项目的支持强度,产业化科技项目的最高支持强度比去年增长了一倍;三是项目指南突出了“不分所有制、不分隶属关系、不分地域”的三不分原则。凡已在青海省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论国营、民营、还是私营,无论部属、省属、还是地区属,均可申报青海省科技项目,并鼓励省外科研单位与我省相关单位联合申报,以达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智目的。同时,项目指南还对科研诚信行为进行了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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