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德国加快推进能源多元化

   2022-03-18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45
核心提示:随着地缘政治局势升级,国际能源市场连日来大幅波动。能源一直被外界认为是左右地缘政治局势的一张“王牌”

随着地缘政治局势升级,国际能源市场连日来大幅波动。能源一直被外界认为是左右地缘政治局势的一张“王牌”,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国家在能源领域高度依赖大国。有数据显示,在消费方面,德国国内50%以上的天然气、45%的硬煤以及34%的石油来自大国

为加快能源来源多元化,减少对国外能源的依赖,日前德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据德媒报道,近日,德国联邦经济与气候保护部(以下简称“联邦经济部”)提出《可再生能源法》(EEG)立法修正案草案,拟加速德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实现100%可再生能源供给并放弃化石燃料的目标提前至2035年,以尽快实现能源转型。

据了解,德国政府早在2010年就曾提出在2050年前完成100%可再生能源供给的目标,然而随着欧洲能源转型趋势愈演愈烈,其在2021年将目标提前至“2040年放弃化石燃料”,此次修改使该时间进一步提前。

根据该草案,到2030年德国国内风能或太阳能供给份额占比应达到80%。届时,德国陆上风能容量将翻一番,达到110吉瓦;海上风能将增加一倍以上,达到30吉瓦;太阳能将增加三倍以上,达到200吉瓦。到2035年,德国将实现100%可再生能源供给。

此外,该草案还规定德国将于今年暂停削减对屋顶新太阳能电池板的补贴,并将在7月初取消为扩大可再生能源而征收的税款。

联邦经济部部长哈贝克就该草案表示,能源政策就是安全政策,德国加速扩张可再生能源产能,是减少对国外化石燃料依赖的关键因素。

据联邦经济部人士透露,联邦经济部将加速推动该草案在联邦议会获得通过,以便使其在7月前正式生效。

为了弥补在足够可再生能源投入使用之前的能源供给差距,德国政府在短时间增加传统能源供给方面同样制定了多项措施。

一是加快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近日,德国联邦总理朔尔茨在联邦议会宣布,德国必须改变路线,以克服对个别能源供应商的依赖。因此德国将加快推动布伦斯比特尔港和威廉港两个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建设工作,同时该接收站未来还可用于进口氢气。此外,据德媒报道,德国政府目前已要求德国能源公司Uniper恢复其在威廉港建造液化天然气码头的计划。朔尔茨称,德国还计划将天然气的储存量增加到20亿立方米,同时将与欧盟协商,在世界市场上购买更多天然气。

二是延长煤炭发电的使用期限。日前,哈贝克在参加欧盟能源部长会前表示,可能会将德国煤电厂的使用期限推迟到2030年后。但他同时表示,最终目标仍是通过可再生能源来实现能源独立。据了解,德国政府此前计划在2030年逐步淘汰燃煤电厂。

三是不排除继续使用核电的可能性。哈贝克表示,德国正在权衡是否延长其剩余核电站的使用寿命,他不会在“意识形态上”拒绝在德国进一步使用核电。他表示,目前德国关闭核电站的准备工作已进行得很深入,核电站只能在最高的安全关切下继续运行。据了解,德国目前仍有3座核电站(Isar 2、Emsland和Neckarwestheim Ⅱ)在继续运行,德国政府此前宣布在2022年底前关闭所有核电站。

德国政府在能源领域推出的新举措显示出其摆脱能源依赖的决心,但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德国实现能源安全之路仍任重道远。

首先,德国在短时间内无法真正找到来源,以替代能源进口。3月3日,哈贝克明确表态,反对禁止从大国进口化石能源产品,称相关禁令将危及德国的社会和平。他表示,即使迅速采取行动,依旧无法改变德国当前高度依赖进口的现状,至少短期内,德国仍须进口能源。

其次,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需较长时间。虽然德国政府规划的液化气接收站目前已进入建设期,但据德国能源公司Uniper表示,在威廉港建造液化天然气码头至少需要三年时间,而最终投入运营还需要通过德国政府长时间的审核。

最后,进口液化天然气并不能完全取代对管道天然气的需求。据联邦经济部透露,近日德国已与欧盟协商,加大在全球市场采购液化气的数量,并通过比利时或荷兰等现有终端运往德国。然而有分析指出,如果欧洲不再从大国进口天然气,即使所有液化气终端都得到充分利用,目前也只有40%的欧洲天然气需求可通过液化气来满足。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