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高校科研和管理人员“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等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瓶颈问题,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近日,安徽医科大学印发《安徽医科大学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安徽医科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加快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效路径和机制。近两年安徽医科大学已累计横向科研经费3.3亿元,实现了“人类卵母细胞冷冻保护剂”“小口径激光电切镜”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一是解决科研人员“不敢转”问题。优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方式,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归属学校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清单、在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时,可以不进行价值评估。
二是解决科研人员“不想转”问题。深化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开展“赋权”、完善成果转化分配政策等。经科技成果完成人申请,学校可将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或不低于70%的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在安徽省内转化的,赋权成果完成人获得转化收益(股权)的80%;在安徽省外转化的,成果完成人获得收益(股权)的70%。赋权后,学校持有的股权部分可由成果完成人代持,也可按评估价格转让。学校将转化净收益部分的10%奖励给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三是解决科研人员“不会转”问题。试点实施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制度,建立兼职技术转移经纪人队伍,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转化的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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