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关于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3月12日,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南通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措施,全面降低全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到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三项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建立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清单,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组织严重失信主体退出名单。二是条块结合,合力共治。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全力减少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企业存量。三是建立机制,长效管理。通过采取告知提醒、修复服务、惩戒失信、褒扬诚信等措施,有效控制严重失信主体和受行政处罚企业的增量。
《实施方案》提出四项主要措施:一是调查摸底,实施清单管理。分地区、分部门、分类别、分状态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清单,重点加强对吊销、注销、迁出、停业、失联、清算、破产等企业状态确认。依据上级下发的严重失信主体基础台账,进一步梳理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企业主体,建立专项治理清单。
二是退出一批,分类实施治理。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集中清理退出一批。对注销、迁出本市(注明迁入地)、清算、破产等失信行为主体,单个主体的所有处罚信息均已满公示期的市场主体,退出清单管理。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推动严重失信主体退出。包括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被吊销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启动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退出清单管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加紧实施退出;加强对受行政处罚主体的信用修复指导,做到“应退出、尽退出”。
三是帮扶一批,提升修复力度。包括提供线上线下办理信用修复便利条件;开展信用警示和约谈,组织并督促企业参加市信用办组织的信用修复公益培训班等。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可多措并举,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加快退出治理清单。
四是惩戒一批,依法依规约束。各地各部门将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场监管系统等,依法依规实施共享,做到“应共享、必共享”。各地各部门将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订阅市大数据管理局推送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依法依规开展惩戒约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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