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开发区服务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实效性,为项目落地提供“一站式”、“妈妈式”服务,真正树立“项目为王、项目有理”理念,做到“项目有所需,就找开发区”。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项目落地“标准地+承诺制”基础上,成立开发区项目帮办服务中心,推行“全代办”服务。
一 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签约项目帮办档案和帮办项目信息平台,及时记录、更新帮办服务情况,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2、负责办理项目签约后立项审批阶段、开工建设阶段需要帮办服务的事项,包括项目注册、立项、备案、规划、审批(土地、环保、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投产等)等环节相关手续;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帮办服务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由相关部门办理或集中会办,并限时办结;在限定时间内不能解决的,经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后,提交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4、负责做好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走访工作,收集汇总、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 工作流程
一套人马推进。项目帮办服务中心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牵头负责,人员从开发区各业务科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建立快速高效的工作流程,按照一套人马全责推进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同频共振,为项目建设和企业诉求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一个电话受理。设立“服务企业110热线”(0310—2522110),全天候受理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项目帮办服务中心设立熟悉各项业务的“专办员”,负责为企业解答所有业务咨询,全程帮办代办,提供“一对一”后续跟踪服务。
一个平台办理。把项目帮办服务中心作为服务项目建设全流程的综合协调平台,由开发区协调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职能部门,各明确一名业务副职为“协办员”,对不属于开发区业务范围内的事项,由项目帮办服务中心直接对接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实现工作无缝衔接,解决项目业主多头找人、耗费精力问题。
三 工作机制
一是首问负责制。项目帮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收到询问信息后,无论是否属于本人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要积极帮助项目业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跟进项目业主,直到问题圆满解决。
二是办理反馈制。按照“底数清、原因清、措施清、处置清”的要求和“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项目帮办服务中心实施办理前“受理反馈”、办理中“进度反馈”、办结后“结果反馈”,及时与项目业主沟通交流,通过受理、进度、结果“三反馈”,确保项目业主反映的需求和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满意测评制。“企业110”热线受理的每个问题,对办理结果都要进行满意度评价。每半年组织企业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帮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办理效率、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不断提升优化项目帮办服务中心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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