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深圳市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政策效果和资金安全,深圳计划开展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初审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此举将加快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激发深圳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热情。
近年来,深圳市大力发展新能源车产业,目前已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高地。早在2012年,深圳市坪山区获批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依托这块“国字号”金字招牌,目前近300家新能源企业扎堆坪山。2021年1月,广东省大湾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会也落户坪山,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
市场表现方面,截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量已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一,其中新能源物流车保有量超过8.6万辆。深圳市也由此成为全球新能源物流车最多的城市。“十四五”期间,深圳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60%左右。在推行新能源出行方面深圳市表现突出,在全国较早实现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全面纯电动化、环卫车及牵引车等纯电动重卡的规模化生产和商业化推广。
从生产端来看,目前新能源车需求依然旺盛。今年1月,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销售超过9万辆,同比增长367%。根据预测,到2025年,深圳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由目前的44.3万辆增加至100万辆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深圳去年至今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包括出台停车优惠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在此之前,深圳市于今年1月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从1月20日起,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每日免首两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根据此次《通知》,在补助要求方面,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建设企业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千瓦,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千瓦的,可再次申请。
在补贴标准方面,深圳根据充电设施设备类型、装机功率和客户受电竣工验收时间给予补贴。
2013年至2015年度充电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2016年度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2017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2018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千瓦及以上)给予300元
/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千瓦以下)给予 200元/千瓦补贴。2019年-2020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千瓦建设补贴;对40千瓦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千瓦建设补贴,40千瓦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千瓦建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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