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鄂府发〔2021〕342号),高新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正式启动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三年“提质进位”,推动鄂尔多斯高新区建成全市创新发展示范区、转型发展引领区和产城融合科技城,实现“500亿级园区”目标,进入国家高新区评价排位前100位。
方案明确“提质进位”五大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推动高新区管理立法,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高新区更大的自主权限,赋予更充分人事管理权限,鼓励高新区探索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全员聘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分支机构或产业技术研究院优先向高新区布局,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采取灵活方式、出台专项政策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三年内引进和培养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0人、市级及以上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5个,推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国家制造业重大工程优先落户高新区,支持在高新区建设科技大市场,打造全市科技集散地。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三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9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培育瞪羚企业5家,总部基地入驻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20家以上,重点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加快布局风光氢储等新能源及关联产业,构建现代能源多元化应用场景,打造“低碳、零碳、负碳”创新园区,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扶持,新增自治区级创业孵化载体2个以上,建设自治区首个“科技兴蒙”创新券受理平台。加大开放合作交流,创新国际创新园建设模式,支持高新区布局建设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多功能海外离岸孵化器、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支持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计划,打造全市“放管服”示范窗口,构筑“高新服务”品牌,支持高新区实施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三年内科技支行、风投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到15家以上,实施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支持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为推动“提质进位”三年行动顺利实施,方案明确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进高新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每年安排高新区“提质进位”三年行动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刚性增长机制;允许高新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研究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同时,强化评估考核,对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年度测评、三年综评”的方式进行专项考核,确保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如期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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