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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为互联网药品零售龙头企业“量体裁衣”创新机制

   2022-03-01 天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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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适应区域“互联网+”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新常态,更好服务互联网药品零售龙头企业落地展业,近日,天津经开

为适应区域“互联网+”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新常态,更好服务互联网药品零售龙头企业落地展业,近日,天津经开区正式发布《互联网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服务创新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天津市首个为“互联网+”药品零售行业量身制定的审批服务创新机制方案,将大大提升经开区互联网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审批效率,不断为企业释放政策改革红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新高地。

2020年,经开区推出《互联网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服务创新机制暂行方案》。在暂行方案试行过程中,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复盘总结日常为区域企业项目服务的经验,结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创新摸索出一套适用于互联网药品零售龙头企业的操作规程。

政策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简实。与暂行方案相比,新方案突出“减”字,将国家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最新政策及时推广实施,对于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再次“瘦身”。方案中,将开办线下实体药店经营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降低至60平方米,这将显著降低企业房租成本;互联网药品零售龙头企业在办理许可事项时,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统一改为线上核对;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中的相关政策推广应用至经开区全区,直接取消“筹建审批”环节,即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无需申请筹建审批,可直接申请药品经营许可。

行政审批的“瘦身”对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新方案中涉及的服务内容外,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工作重心向靠前服务、提前介入、一对一辅导和政策深入解读等方面倾斜;复制推广好方法好经验,把在办理常规“两品一械”政务服务事项时施行的承诺审批、容缺受理、网上预审、电话预约及视频沟通等全周期服务流程全部复制,用于服务经开区互联网药品零售龙头企业,助力经开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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