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发区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四关”,严格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明确责任,严把“落实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不断健全和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层层责任制,入党申请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工委书记都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司其职,按照“谁介绍、谁培养、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定期督导检查发展党员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是明确标准,严把“质量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要求,着重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标准,通过交流谈心、部门联审等方式,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表现。积极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年,尤其是高知识群体等优秀人才,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人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质量。
三是加强执行,严把“程序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政审、转正、审批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防止突击发展、“人情”党员和带“病”入党,严防发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入党、转正等关键时间节点,必须审慎严格把握,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强化培训,严把“教育关”。建立健全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培养人培养、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的光荣传统、光辉历史,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个人素质。同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积极投身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小区治理、移风易俗等基层重点工作,使他们在工作一线锻炼党性,提高觉悟、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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