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开发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发布《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落实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全链条集成改革,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据了解,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是指从项目策划生成、土地转征及收储,到立项审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项目落地的整体环节和流程。该《措施》共包括总体目标、适用范围、明确产业准入标准、优化土地供给管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组织保障共8部分37条内容。
该《措施》共有三个方面突破点。
一是“承诺制”审批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可研报告审批或概算审核、项目核准时,取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前置要件,由项目单位作出“不增加新增用地的相关说明和真实性承诺”即可,加快立项审批效率;在施工许可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取消“用地批准手续”的前置要件,由项目单位作出“不增加新增用地的相关说明和真实性承诺”,加快开工审批效率。
二是容缺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在其他申报资料合规的基础上,以《补交施工许可证承诺书》代替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用地审批,为主体工程开工做好准备,加快施工进度。
三是对已经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由取水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填写《取水许可告知承诺书》,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审批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有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征信系统进行惩戒。钢铁、火电、化工、纺织、造纸、冶金、建材、机械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不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管理。
“开发区通过这一举措精简整合审批流程,规范减少审批环节,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并完善各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张菊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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