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等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省科技厅勇于担当、多措并举,出台《关于强化新冠疫情防控科技支撑的通知》,统筹全省科技资源,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服务和科技支撑。
以科技力量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速度
进一步引入全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相关仪器装备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根据一线核酸检测机构实际需要提供共享服务,全力保障核酸检测工作迅速推进。在丰富共享资源的同时,组织我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分析测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一线核酸检测机构提供实时远程或现场操作与分析指导。对抗击新冠疫情共享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资源活动发生的费用,参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享使用科研仪器创新券补助政策予以补助;对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给予后补助奖励。
开展疫情防控科研重大专项攻关工作
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科技支持,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组的作用,组织相关科研机构、高校医院、医药企业实施防控科研重大专项。在2022年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对省自然科学基金与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支持。对核酸、抗体、全基因组等检测方案、控温防护装备、居家自测试剂盒、抗新冠口服药、中医诊疗方案、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科技抗疫项目和基础设施,优先纳入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优先保障实验动物供应,实验动物使用单位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科研、检疫等实验动物资源需求。实验动物生产单位优先保障涉及疫情科研、检疫等工作的实验动物供应需求,确保相关工作及时开展。
“一站式”“零接触”不断优化科技政务服务
高效推进政务运转,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为科研人员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申报流程,依托“科技云平台”,科研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均实现了在线提交、实时修改,实现了全程无纸化“一次办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评审、立项等业务实行在线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施“不见面”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申请材料网上受理、线上传递;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实行 “不见面”申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科技创新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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