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峰主持召开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局长边东、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可持续发展规划》《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会议强调,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是鄂尔多斯市探索以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持续跟进与自治区科技厅、国家科技部的协调对接,切实做好示范区创建的报批工作。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三个标志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度科技重大专项评审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科技新政30条”配套政策是加强科技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科技政策落实年”有关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惠及创新主体。一要建立调度机制。要加强统筹调度,建立政策落实跟踪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二要完善政策配套。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负责,加快出台“科技新政30条”配套政策。三要强化督促检查。适时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反馈,确保政策效益充分发挥。四要开展跟踪评估。认真评估政策措施实施成效,需要调整完善的要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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