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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科技计划项目,这些要点值得关注!

   2022-04-0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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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日前,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刚刚结束。  今年的科技计划项目有哪些重点支持方向?改革服务的

  日前,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刚刚结束。

  今年的科技计划项目有哪些重点支持方向?改革服务的举措有哪些?项目评审工作如何安排?一起来看!

  一、2022年重点支持方向

  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动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年初以来,发布了涵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团队、科技服务等领域的19个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加快建立完善“四个一批”项目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努力促进科技资源配置更加精准、产学研用融合创新更加高效、科技创新支撑产业转型更加有力。

  (一)不断加大基础研究力度。基础研究计划突出科学前沿探索,突出前沿技术探究,突出学科领域发展,围绕基础性、理论性、规律性研究,支持人才和团队知识创新,持续加大对重大原始创新和交叉学科领域的支持力度,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主要包括面上、青年、优青、杰青、重点项目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持续推进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研发计划突出应用导向,重点以突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技术瓶颈为目标,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大力发展具有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性、前瞻性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以及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动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提升和未来产业发展新优势培育,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主要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乡村振兴、现代种业、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碳达峰碳中和等科技专项项目。

  (三)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紧密围绕我省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甄选凝练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加快打造一批应用新场景,加速转化一批创新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经济效益大的科技成果和战略产品,加大对中央驻冀科研院所、中科院等重点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主要包括重点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中试熟化基地以及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等。

  (四)突出强化人才智力支撑。以提升人才、平台、园区、基地等创新载体能力为目标,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科研活动的保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主要包括高水平人才团队建设、软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等专项项目。

  二、改革服务举措

  2022年,以组织实施科技计划为抓手,深入推进科技创新改革和服务,从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立项实施等方面优化服务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一)多措并举改进提升服务质效。把服务理念贯穿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实施的全过程,落实“六个一”举措:“一站融合”,完善统一的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南发布、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均在一个网站管理。“一页概揽”,优化项目平台界面设置,涉及项目管理各类业务、通知公告以及说明事项在同一页面全景化展示,方便科研人员按需使用。“一表说清”,针对以往项目申报绩效指标填报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梳理凝练通用指标整合优化为一张表,供申报人选填,强化绩效指标填写的规范性。“一图读懂”,将项目申报管理过程中的有关流程、规范、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绘制工作流程图,使科研人员通过一张图清晰了解工作流程。“一次提交”,进一步简化项目申报程序,将申报书盖章页由原来的两次提交和审核,精简为一次提交和审核,并在今年19个专项全部实行无纸化申报,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让信息数据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一体服务”,依托项目平台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申报人员信息前置核查,减少无效项目,申报过程及时发送提示短信,多形式开展指南解读,全方位服务科研人员。

  (二)深化“三评一审”项目评审工作机制。根据项目不同类型特点,选取适宜方式开展项目评审,分类制定各专项项目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不同阶段评审工作由不同处室单位牵头负责。项目初评侧重审查基本条件,网络(会议)评审侧重审查创新性和先进性,综合评审侧重产业领域发展需要、政策契合性以及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项目评审全过程主动接受评估监督和纪律检查。所有拟立项项目由厅党组集体审定,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三)探索技术创新成熟度评价。搭建科研与产业紧密连接的“桥梁”,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3个专项项目中首次试用技术创新成熟度评价,对科研项目产业化交付物和关键技术成熟程度进行定量评价,评价项目的潜在市场价值和面临风险,为后期通过市场配置科技资金打下基础。申报期间,以专题讲解方式辅导相关专项项目申报人完善技术报表,强化项目填报的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

  (四)持续完善优化网络评审。项目网络评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评审系统根据固定条件,自动抽取专家、自动通知专家,专家抽取结果完全屏蔽。评审系统屏蔽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等信息,评审管理屏蔽专家信息,所有评审流程均在网上封闭运行。项目评审结果由计算机自动汇总。

  (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评审制度,优化组织管理。初评结束后,评审结果及时上传项目平台系统,向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开放查询,未通过的项目均注明具体原因或改进建议。拟立项项目通过党组会审定后,在科技厅官网进行公示(不宜公开的项目除外),公示期内接受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及时答复科研人员相关疑问。

  (六)提高经费拨付使用效率。全面落实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改革精神,实施更加宽松灵活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充分考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特点,待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履行财政资金细化手续。加强与省财政的沟通协调,缩短科研项目资金拨款流程,确保科技专项资金早支出、早见效。

  三、评审工作安排

  (一)时间节点

  评审工作于3月底开始,计划至5月底结束。其中,4月中旬前完成初评工作;5月中旬前完成网络评审工作及技术创新成熟度评价工作;5月底前完成综合评审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评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再视情况进行调整。

  (二)加强监督

  省科技厅进一步加强对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监督与管理,严肃处理评审工作中的请托行为。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均签署承诺书。

  评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流程,执行保密要求,按规定遴选聘请条件能力与评审工作相适应的专家参与评审,不为他人的请托行为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不领取评审评估费、劳务费,不利用组织项目评审评估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主动回避利益冲突,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为项目评审提供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严格保守评审工作秘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不利用评审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抵制评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共同维护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省科技厅监督电话:0311-8625231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违纪线索书面举报邮箱:jgjw@hebkjt.cn。

  1.基础研究计划支持重点.docx

  2.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重点.docx

  3.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重点.docx

  4.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支持重点.docx

  5.项目评审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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