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滨海高新区日前正式出台科技型企业梯度支持政策(“科企六条”),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梯度培育一批、重点提升一批、精准支持一批具有科创潜力和科创实力的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培育高成长科技型企业,是开展新动能引育、做大做实新动能“底盘”的主要抓手,是打造我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重要支撑。据介绍,最新出台的高新区“科企六条”对现行相关奖励政策进行了整合优化,补全了对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双五”企业企业等高成长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政策结构更加合理。同时,其构建了“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双五’企业—上市企业”的梯度支持体系,对于每类企业,根据其成长情况给予分档支持,梯度培育链条更加完整,支持更加精准。通过企业创新积分制等措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成长从多个维度不同指标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对于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高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择优重点支持。
其中,在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方面,对首次通过认定、连续通过认定及外省市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按市级财政拨付资金100%进行匹配。对资格到期未连续认定,其后再次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创新积分排名情况,额外给予最高25万元奖励。在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方面,对首次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在市级奖励资金基础上,高新区按市级财政拨付资金100%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奖励方面,对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在“双五”企业奖励方面,对首次同时达到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双五”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用于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上市企业奖励方面,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市前后不同阶段累计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提供“一企一议”定制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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