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微信4月17日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层施策、整体推动”的原则,提出14条举措,继续推进实施企业上市“培育、改制、辅导、申报、上市、做强”全周期工作机制,加力实施“紫丁香计划”,加快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大做强资本市场“龙江板块”。
《意见》从充分挖掘上市后备企业资源、聚焦优质上市后备企业重点扶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落实企业上市税收支持、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企业上市专家服务队、加大后备企业投融资支持、发挥证券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落实企业上市奖补政策、着力推进国有企业上市挂牌、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强化宣传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哈尔滨市新增上市公司不低于25家,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各新增上市公司3至5家,其他市(地)新增上市公司1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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