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各盟市以及各工业园区积极履行区域评估属地主体责任,组织推进区域评估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环节多、耗时长、花费多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区62个开发区已完成644项区域事项评估,完成率96.7%。
从评估事项来看,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洪水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7项已全部完成;水资源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等3项正在积极推进。从盟市来看,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二连浩特市8个盟市均已完成;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5个盟市完成率均在80%以上。自治区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各项工作,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全部评估事项,同步实现区域评估成果互认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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