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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经济发展有了立法保障 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

   2022-05-13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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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京数字经济发展迎来立法保障。近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对外征求意见。市经信局

北京数字经济发展迎来立法保障。近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对外征求意见。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将北京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

数字经济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多国已经出台相关法案。

数据显示,北京数字经济发展保持全国领先,2021年实现增加值1.6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占GDP比重为40.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8918.1亿元,同比增长16.4%,占GDP比重达22.1%。

“北京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创新实践,也存在一定的瓶颈制约,亟需制定一部数字经济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落实国家政策和上位法精神,并将北京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立法力求保护新业态群体的合法权益,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为后续实践探索预留空间。

《条例》共九章五十八条,分别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本市的数字经济工作进行法规制度设计。

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

数字基础设施如同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对此,《条例》专门明确,本市支持建设新一代高速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网络基础设施,统筹推进骨干网、核心网、专用网和基站建设,形成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安全可控的网络服务体系。

记者获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本市国土空间规划时,将明确重要无线数字基础设施周边建筑物控制高度,避免建筑物对无线通信的阻断;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和商业楼宇,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平等进入,不得垄断经营,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本市合理利用地下管位资源,统一规划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管道,为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提供公平普惠的网络接入服务,减少和降低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

同时,本市也将按照需求导向、分类分级、安全可控、高效便捷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公共数据依法进行脱敏脱密处理。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获取公共数据。此外,本市也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化等方式依法开放非公共数据,促进数据融合创新。

针对数字经济安全,《条例》也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数据处理活动,都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

最大限度鼓励创新活动开展

在立法保障下,未来业态创新与产业发展也将提速。根据《条例》,本市支持开展自动驾驶全场景运营,培育推广智能网联、智能公交、无人配送机器人、智能停车、智能车辆维护等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鼓励提供在线问诊、远程会诊、机器人手术、智慧药房等新型医疗服务;支持农业、制造业、建筑、能源、金融、医疗等领域产业互联网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市、区相关部门也将支持和规范在线教育、在线旅游、在线出版、融媒体、网络游戏、数字动漫等数字消费新模式,健全完善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机制,鼓励开发智慧博物馆、智慧体育场馆,提升数字生活品质;也将推进数字无障碍建设,鼓励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提供便利适用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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