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会议召开

   2022-04-12 天津科技局
40
核心提示:4月11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会议在天津礼堂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4月11日,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会议在天津礼堂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表彰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总结部署我市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廖国勋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孙文魁主持,副市长朱鹏宣读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20年度、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会议播放了纪录片《追光》,介绍了2021年天津重大科技创新攻关成果“天津号”纯太阳能车的研制过程。我市以“揭榜挂帅”方式,集成42家单位的47项先进技术,历时5个多月,成功研制了完全依靠纯太阳能驱动、零排放的高等级智能网联汽车,在太阳能电池等领域取得关键突破,探索绿色节能减碳的新路子,深度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和2020年度自然科学特等奖获奖代表、南开大学教授周启星,202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获奖代表、天津大学副校长郑刚,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宣奇武作了发言。

李鸿忠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科技战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李鸿忠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牢记“国之大者”,把科技创新摆在天津发展的核心位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科技强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以实际行动体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李鸿忠强调,要聚焦制造业立市,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原始创新能力。一是强化制造业立市的战略科技力量支撑,聚焦信创、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谋划建设更多国家级创新平台,抢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二是“以用立业”增强产业创新能力,着眼先进制造研发需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先进技术供给能力,着力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三是深入推进京津冀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合力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

李鸿忠强调,要在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生态上狠下功夫,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优化攻关机制,总结推广“揭榜挂帅”经验,充分赋权履责,形成高效的攻关组织体系。认真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推动科技管理职能转变。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破制约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创新成果在津转化和产业化。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爱国主义情怀、树立敢为人先之志、倡导潜心研究之风,勇挑时代重担,勇闯科技难关,努力创造更多高水平的原创成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障。

廖国勋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壮大战略科技力量,依托研究型大学强化基础研究,倾力打造重大创新平台,高标准推进海河实验室建设运行。要聚焦加速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创新股权激励政策,深化科技项目组织和形成机制改革。要聚焦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实施一批产业链重大科技专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创新联合体,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赋能制造业。要聚焦优化创新要素供给,加快引聚高层次科技人才,持续壮大青年科技人才和产业人才队伍,创新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激活金融支持创新源头活水。

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各区设分会场。市领导喻云林、连茂君、王庭凯、周德睿和市政府秘书长孟庆松出席。获奖代表,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各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信息来源《天津日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