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宿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省有关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文件,对全市三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减免优惠。
该次减免政策涉及收费主体为市场监管、水利及住建部门,一是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对市内医院免征,对餐饮住宿业减半征收;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标准的80%征收,水资源费按现行标准的94.6%征收;三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现行标准下调20%。
该减免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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