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工作自2014年启动实施以来,得到了科技部、兄弟省市及各选派单位、各(市)地的大力支持,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参与到“三区”工作中来,“三区”科技人才队伍越发壮大,服务范围、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不断扩增,在服务基层、普及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推动农村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服务“三农”、打造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加强和规范“三区”科技人才管理,进一步提升“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水平和服务成效,经反复征求“三区”科技人才派出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区”科技人才指导思想、组织管理、选派工作、集中培训、经费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放宽了“三区”科技人才选聘来源,新增了绩效考核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提供了政策遵循。
下一步,在《西藏自治区“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以精准输送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紧缺人才、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目标,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深入开展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行动,夯实基层科技服务力量,推动新时代西藏“三区”科技人才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