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为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过实践探索,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四步法”。行动开展以来,共帮助331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通过“活封”“活扣”查封财产21件。
拧紧“总开关”,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精细化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系统梳理,确定“退出”“指导”“约束”三类清单,确保失信企业存量下降。经梳理,县法院对258家涉执纳失企业进行任务分解,分布清理,进入三类清单的案件分别为331件、44件、328件,对退出清单中的企业,除履行完毕案件,均通过“执转破”有序退出失信名单。
守好“主阵地”,深化改革创新。结合“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要求,建立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制定涉案企业守信激励意见方案,围绕企业限制消费、纳失宽限期、财产“活封”等作出规定,实质化开展诚信激励工作。该机制实施以来,通过失信限高“宽限期”、财产“活封”等方式,促进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案件21件,达成执行和解12件,涉及金额1.13亿元.
画好“延长线”,拓展司法服务。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依托“法庭+驻企工作站”活动,持续加大送法进企业的力度,一对一问需、点对点沟通,疏解企业“急难愁盼”,全方位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同时解决制约“执行合同”等指标优化提升的盲点、堵点、难点。今年以来,法官共计走访契约10家16次,处理企业各类法律问题23件次,收到企业意见建议11条。
盯住“关键处”,深化府院联动。围绕“千里运河最美县”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再深化,泗阳法院以税务司法协作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处”,通过“三化同行”与税务部门建立税款追缴、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清理税务非正常户企业168家,税款债权4207.36万元,清偿税款343.85万元,司法拍卖入库税收3500万元,累计信用修复企业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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