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信用管理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六大方面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化、精准化的信用服务。
一、合理做好疫情期间信用信息管理。对于四类重点人群和企业,银行机构可以灵活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信用,不计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全力做好信用修复保障工作。建立“1对1”“7×24”修复帮办机制,实行信用修复“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全程服务”;对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及时提供信用修复证明。
三、加大“宿易贷”融资支持力度。对信用状况较好、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通过免还本续贷、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同时,依托“我要贷款”移动服务端,积极推动各类线上化信用贷款产品,推行申请、授信、审批、放贷全流程“非接触式服务”。
四、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在重点领域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如在司法判决方面,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市场监管方面,合理调整了经营异常名录的退出和约束措施;在税务方面,对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五、加强对诚信典型的正向激励。将建立疫情防控领域激励名单制度,积极记录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四类群体的诚实守信信息,在市内旅游、公共停车、体育健身、餐饮娱乐等方面提供激励政策。
六、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疫情期间“征信修复乱象”问题,市人行、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将对利用市场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假借“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等名义行骗,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联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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