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天津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6万吨、0.04万吨、2.08万吨、0.99万吨。实施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并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方案提出,要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300家以上。
方案提出,要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
方案提出,要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完成国家下达的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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