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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调查报告显示:超四成网购人群不知道电商法

   2018-12-27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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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游客在电商园内选购具有当地特色的产品。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 颖  《电子商

游客在电商园内选购具有当地特色的产品。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 颖

  《电子商务法》即将正式实施,但仅有57.8%的受访者表示“知道”,42.2%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微商和直播平台等新兴网络交易平台遇到“劣质产品”问题的受访者比例最高,占比47.5%;其次是冒牌货和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占比分别为39.2%和36.2%。

  还有不到一周时间,《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将对规范当前网络消费中大量存在的质量安全、虚假宣传、网络售假、刷单炒信、物流滞缓以及隐私泄露等问题起到关键作用。但是,中消协12月26日公布的调查报告却显示,还有高达42.2%的受访者不知道这部保护网购爱好者的法律。

  据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介绍,本次调查有效样本为12196个,其中七成受访者每月网购消费额在300元至2000元之间。同时,有28.9%的受访者今年“双11”遭遇了商家“砍单”,52.4%的受访者在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商品时遇到假货较多或真假混卖问题,70.6%的受访者在电商平台上购买过假货。但是,在购买到假货后,仅有12.1%消费者成功获赔。

  皮小林表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法》针对虚假宣传、网络售假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按理说,这些消费者应该非常关心《电子商务法》。但是,仅有57.8%的受访者知道《电子商务法》,42.2%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在知道的人群里,也仅有52.8%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这说明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电子商务法》是拥抱互联网、适应新时代的一部重要法律,需要参与网络消费的每一位消费者、经营者及执法者了解和熟悉其立法理念、立法原则和内容要求。”皮小林建议,“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抓紧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活动,利用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等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电子商务法》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责任,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地享受互联网消费新时代”。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商服务的法律,《电子商务法》虽然还有待加强普法宣传,但在知道它的人眼里,这将是一部威力十足的法律。调查显示,81.9%的受访者认为《电子商务法》对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与净化消费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进一步改善我国电商消费环境。

  具体而言,近半数受访者认为最需要加强监管的是网购平台。同时,认为微商和外卖订餐亟待提升监管水平的分别占比33.9%和31.7%。

  “售卖劣质产品是微商和直播平台等最突出的违法行为。”皮小林介绍说,调查结果显示,在微商和直播平台等新兴网络交易平台遇到“劣质产品”问题的受访者比例最高,占比47.5%;其次是冒牌货和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占比分别为39.2%和36.2%。

  消费者比较反感的还有好评返现。“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在网络消费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作起了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类行为在今后将被禁止。《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实施在即,中消协希望广大电商经营者,作为网络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相关要求抓紧调整相关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加快提升服务消费者的综合能力,用优质服务体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肯定。”皮小林认为,电商平台仍需要大力依法开展平台治理、净化平台环境。

  “《电子商务法》强化了电商平台义务,包括核验、登记并报告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等。但是,在本次调查中,消费者反映了虚假折扣、刷单炒信、砍单杀熟、推诿扯皮等很多属于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到消费者的良好网络消费体验。”皮小林说,中消协敦促广大电商平台认真落实平台责任,抓紧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管理,提升消费者的平台消费体验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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