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百货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敲响“大汉阳”片区知识产权审判的“第一槌”。
该案系我院受理的第一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原告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某酒类品牌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起诉被告某百货公司未经许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庭审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拆封侵权物品进行特征比对,并围绕涉案商标权属、侵权事实及损失金额等焦点展开充分辩论。在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当庭予以宣判。该案的快审快结,向社会传达出尊重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经开区法院可集中管辖汉阳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蔡甸区和汉南区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准备工作,该院优中则优,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派驻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跟班学习,并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立案、集中审理、集中执行,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提升审判质效。
下一步,武汉经开区法院将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不断增强辖区企业、群众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推动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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